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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托管服务协议 欢迎使用银保托管服务,“银保托管”服务是由郑州银保托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保托管公司”或“本公司”)向用户提供的“银保托管”软件服务系统及同时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为用户提供的代收代付货款的中介服务(以下简称“银保托管服务”)。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确认已于使用银保托管服务前,已经详细阅读了本服务协议的所有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您注册成为“银保托管”用户的行为,即表示您已阅读、理解并 同意接受本服务协议之所有内容。 第2条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银保托管服务协议可由银保托管公司随时更新,且无需另行通知。您在使用银保托管服务时,应关注并遵守其所适用的相关条款。 第3条 您在使用银保托管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如您不同意本服务协议及/或银保托管公司随时对其的修改,您可以主动取消银保托管服务;您一旦使用银保托管服务,即视为您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本服务协议各项内容,包括银保托管公司对服务协议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并成为银保托管公司用户。 第4条 银保托管公司拥有本服务协议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最终解释权。 第5条 如您所属的国家或地区排斥本服务条款内容之全部或部分内容,则您应立即停止使用银保托管服务。 第二章 声明与承诺 第6条 在使用“银保托管”服务前,您确认并同意以下事项: 1) 银保托管不向未成年人(不满18岁),没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服务。银保托管也不鼓励上述群体或组织使用银保托管的服务。银保托管同时强烈请求上述群体或组织不要向银保托管提交任何个人信息。 2) 为了注册银保托管服务,您必须向银保托管提交您的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电子邮件地址等。同时您确认您对提交的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 3) 您同意,尽管银保托管会尝试提醒您关于此类操作或告知您后续处理方式,银保托管并不对任何由于您提供资料有误而导致无法通知您相关信息的情况负责。 4) 银保托管协议项下任何权利或义务,都不得在未经银保托管同意的情况下被出售或转移到第三方个人或实体。 5) 任何用户与银保托管之间的电子邮件形式的沟通都被视为有效沟通。 第7条 您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您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及一切适用于互联网的国际惯例的规定,您同意不利用银保托管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 违反法律或合同约定义务的: i. 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或其它专有权利、公共利益和隐私的; ii.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ii. 教唆犯罪的; iv. 提供赌博信息或以其他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的等; v. 洗钱、非法套现、传销、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淫秽物品或其他违禁物等; vi. 违反依法律或合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的; vii.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 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银保托管服务的: i.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银保托管服务的; ii. 使用无效信用卡号码,或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信用卡号码进行交易的; iii. 非法使用他人银行账号或使用无效银行账号进行交易的; iv. 利用银保托管服务进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虚假交易的; v. 被银保托管公司、发卡银行或收单银行认定为对银行卡滥用的行为,属于违反《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行为,或利用信用卡发卡银行所提供的授信额度进行套现行为。 3) 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i. 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银保托管服务系统、资料的行为的; ii.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iii.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iv.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v. 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vi.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 或本公司有正当理由认为您有不适当的其他行为。 第8条 对于您因违反本协议条款,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 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您同意赔偿银保托管公司及其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 第9条 您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银保托管公司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您应给予银保托管公司等额的赔偿;若导致了银保托管公司的合作伙伴或关联公司损害的,您应对该损害予以弥补。 第三章 银保托管账号的注册及密码安全 第10条 注册银保托管的服务,您可以获得一个特有的电子编号作为银保托管账号。你可以自行设定其密码,并通过密码验证向银保托管发送指令,获得银保托管提供的电子商务交易“中介”服务。银保托管可以接受您的指令,在符合协议规定的状态或前提下,代理您行使对于您资金的操作,包括向第三方支付,或从第三方收取一定金额。 第11条 “银保托管账号”指用户在使用本服务协议项下的“银保托管”服务时,本公司为用户提供的唯一编号,并由用户自行设置密码。以此账号查询或计算用户的预付、预收或应收、应付金额。 第12条 我们要求您不对其他任何人或第三方告知或分享您的密码或其他个人可识别信息。您将对任何向第三方透露密码之行为,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负责。 第13条 银保托管不会以电子邮件方式要求您提供密码或个人敏感信息。 第14条 当您发现您的账户,密码被盗,或您账户发生未经授权的操作时,您承诺在第一时间以有效形式通知(通知方式见第49条)银保托管公司。您了解并接受当此类事件发生时,银保托管公司将对您账户实行临时性暂停服务操作。 第15条 因您主观过错或者过失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该过错或者过失包括但不限于:不按照交易提示操作,未及时进行交易操作,遗忘密码,泄漏密码,密码被他人破解,您使用的计算机被他人侵入。 第16条 任何在接受通知前发生的因您主观过失导致的未经授权交易或造成的其他损失,银保托管公司都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可证明本公司存在重大过失。 第四章 关于“银保托管”服务 第17条 银保托管提供的中介服务包括: 1) 保管功能: 接受并代为保管您通过汇款途径支付到浦发银行的资金。 2) 代收功能: 接受您的要求代为收取其他第三方向您支付的各类款项。 3) 代付功能: 经由您的授权,向指定第三方支付指定金额的浦发银行代为保管或代收的款项。如非经法律程序或者非由于本条款约定事项之出现,此等支付是不可逆转的。 4) 退(付)款功能:您可以要求浦发银行退返所保管的您的款项或向您支付您的应收款,但是: i. 当您收领款项时,必须提供一个与汇款人(保管款)或指定收款人(应付款)名称相符的有效的国内银行账户。当您向浦发银行做出退(付)款指示时,浦发银行将于收到指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同时必须是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浦发银行会将相应的资金按照您的指示汇入您登记的银行账户,除此以外本服务不提供其他收领方式。 ii. 所有银保托管服务使用者若需使用“出金”功能,则需具备中国大陆银行账户,并保证严格遵从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相关现金管理办法。具体办法请参见中国人民银行所颁布的相关办法。 5) 查询功能: 银保托管平台将对您在本系统中的所有操作进行记录,不管该操作之目的最终是否实现,您可以在本系统中实时进行查询,并可以此为基础与您的账号名下的交易记录进行核对查询,如您认为数额有误,则银保托管将向您提供浦发银行已按照您的指示收付款的记录,您了解并同意您最终能够收到款项的责任是由您登记的银行账户对应的银行提供的,您需向该银行请求查证。 第18条 您在此确认,任何您向银保托管发送的支付或收款请求,无论在银保托管网站或第三方网站上,如果其流程符合“银保托管”服务协议所指明之流程,都将成为不可撤销的指令。 第19条 您在使用银保托管服务过程中,网页上出现的关于交易操作的提示是银保托管交易的规则,您对于交易过程中任何一个页面的确认表示对银保托管交易规则的认同。同时,银保托管会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您关于交易进展的情况以及指示您进行下一步的操作。除非银保托管得到您关于电子邮件没有收到电子邮件的提示,任何银保托管发送的电子邮件均被视为已被您收取。任何网页信息与电子邮件信息不一致的状况,均以当时页面信息为准。您同意页面提示的规则是您使用本服务的前提。 因此,您必须及时登陆银保托管网站并完成相关查询与交易操作。任何您未能及时对交易状态进行修改或确认,或未能按照银保托管要求完成相关申请、调查引起的损失,银保托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0条 作为卖方,您应确保交易详情页中指明货物于买方指定的地点交付,并要求买家以签收方式确认收货。卖方应在银保托管要求时,提交相应的货运单据或单号。对于任何货物运输的延迟,货物的损坏,银保托管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1条 当您与他人发生交易纠纷时,任何一方有权按照《银保托管交易规则》的规定向本公司提出申请,本公司有权根据本服务协议以及《银保托管交易规则》予以判断,并有权根据本公司的判断处置争议金额。 第22条 您了解银保托管服务并非金融业务。银保托管提供的资金处理服务并非资金金额的“即时”转账服务。银保托管服务产生的资金流转在预定时间内的完成您是予以认同的。 第23条 任何时候,银保托管资金都独立于用户的资金,存储在浦发银行。用户的资金不会被使用在本公司营运或其他非用户指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上。银保托管代理您收取或保管的资金产生的孽息,本公司无需向您支付。 第24条 对于违反银保托管交易规则的交易,银保托管保留直接自您的账号名下的余额中扣回款项及禁止您要求支付此笔款项之权利。此款项若已汇入您的银行账户,您同意本公司有向您事后索回之权利。 第25条 在进行银保托管交易时,您的某些私人信息将会被提供给交易对方。您使用银保托管服务进行交易,即视为您同意并授权银保托管进行上述操作。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信用状况,银保托管账号。同时银保托管不会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您的信用卡号码,银行账户和其他金融信息,除政府或司法机关的请求外。 第26条 银保托管公司保留拒绝您将银保托管服务用于任何未经银保托管书面同意的商业用途的权利。 第27条 使用银保托管服务,将会产生相应的服务费用。详细各项服务费用如没有在银保托管网站上所展示,则表示目前免费。银保托管公司保留制定与不时调整服务费用的权利。您同意,除非另有说明,上述服务费用本公司有权自本公司代收的应向您支付的款项中先行扣除。 第28条 您同意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银保托管在没有提前通知您的情况下,可以新增新的服务,或暂时停止提供或者限制部分服务功能。对于功能的变更而导致的用户协议的变化,银保托管没有义务告知。只要您仍然使用银保托管服务,表示您仍然同意本条款或者本条款修正后的条款。 第五章 暂停或终止您的使用 第29条 您明确理解和同意,在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您对银保托管服务的使用,且无需事先通知,本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任何赔偿责任: 1) 本公司有合理的依据证明您已经违反本服务协议的规定;或 2) 本公司发现您有异常交易或发现您的交易涉嫌违法时;或 3) 在特殊情况下,本公司认为必要之时。 第30条 本公司暂停、拒绝或终止您对银保托管的使用后: 1) 在本公司暂停您的银保托管服务后,若您修正违反协议的行为且向本公司书面保证不再违法本服务协议的规定后,本公司可视情况恢复您的银保托管服务; 2) 在本公司终止您的银保托管服务后,将关闭或删除您的账号及您账号中所有相关资料及档案,并将您滞留在银保托管的全部资金退回到您的银行账户中。 第六章 不可抗力及服务中断 第31条 银保托管系统因下列不可抗力导致服务暂停或中断的,本公司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1)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造成本公司银保托管系统障碍不能提供服务的; 2) 黑客攻击; 3) 电信技术部门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 4) 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关闭; 5) 病毒侵袭; 6) 其他。 第32条 本公司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银保托管服务系统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本公司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它目的暂停本服务任何部分的权利。 第七章 信息收集与披露 第33条 关于您的用户注册及其他特定资料信息依本章各条款的约定进行收集与披露。本信息收集与披露条款正在不断改进中,随着我们服务范围的扩大,我们会随时更新我们的信息收集与披露条款。我们欢迎您随时回来查看本信息收集与披露条款,并向我们反馈您的意见。 第34条 本公司所提供的实名认证、提现业务以及将来本公司的其他服务将可能需要合理获取您的银行账户信息,我们将严格履行银行账户信息保管的相关法规,确保您的资料安全。 第35条 在您注册银保托管账户后,使用银保托管服务、或参加本公司的其他活动时,本公司会收集您的个人身份识别资料,并会将这些资料用于:改进为你提供的服务并可能将该综合统计资料向广告主披露。 第36条 为了保障银保托管服务的安全以及不断改进对用户的服务,本公司可能会记录和保存您登陆和使用银保托管网站的相关信息。本公司还跟踪全天的页面访问数据。全天页面访问数据可能被用来反映网站流量,以便于本公司为改进对您的服务制定未来的发展计划。 第37条 本服务或第三人可提供与其它国际互联网上之网站或资源之链接。由于本公司无法控制这些网站及资源,您了解并同意,此类网站或资源是否可供利用,本公司不予负责,存在或源于此类网站或资源之任何内容、广告、产品或其它资料,本公司亦不予保证或负责。因使用或依赖任何此类网站或资源发布的或经由此类网站或资源获得的任何内容、商品或服务所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38条 除非本章前述条款有约定外,本公司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您的信息,除非: 1) 事先获得您的明确授权; 2) 只有透露您的个人资料,才能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3) 按照银保托管服务规则的要求应予以提供或披露; 4)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5)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6) 为维护银保托管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 责任范围及责任限制 第39条 本公司无法保证用户所提交的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和及时性,请您在交易过程中谨慎判断。 第40条 本公司无法保证银保托管服务符合您的要求,或银保托管服务不会出错等。 第41条 本公司不对合作伙伴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及内容承担保证责任。 第42条 您在银保托管网站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而导致您的任何损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43条 本公司仅承担本服务协议明确约定的直接责任。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向您收取的当次“银保托管”服务费用总额。 第九章 商标、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44条 本公司拥有本网站内所有资料及展现形式的知识产权,本网站所有的技术及程序均属本公司所有,并未授权任何人使用。 第45条 未经银保托管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非法的方式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修改、传播本公司的知识产权。否则,本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章 管辖 第46条 本服务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47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尽最大诚意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则该争议由本协议的履行地即服务器所在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管辖或根据级别管辖原则由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的上级法院管辖。 第十一章 其他 第48条 通知方式: 1) 拨打客服电话、向客服邮箱发送邮件、传真、EMS等方式均视为客户的有效通知。 2) 若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则通知收件日期以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为准;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方式传送,则通知收件日期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时间为准,当发出该传真时间在该日下午五(5)时之后,或是非工作日时间,则传真收件日期以收件方下一个工作日为准;若通知及函件以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发送时,则通知收件日期以收件方签收之日为准;以多种方式通知收件方的,收件日期以最早的收件日期为准。 第49条 如果本服务协议条款中的部分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违法,那么这些条款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并将应用其他有效条款按最接近双方意图的可能而推定。 第50条 本公司未行使或执行本服务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益之放弃。 第51条 如本服务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服务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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